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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恐惧与颤栗》

Frygt og Bæven / Fear and Trembling · 索伦·克尔凯郭尔 (Søren Kierkegaard),托名「沉默的约翰尼斯」· 18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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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句话

《创世记》第 22 章:上帝对亚伯拉罕说,带上你的儿子、你独生的、你所爱的以撒,到摩利亚山上把他献为燔祭。亚伯拉罕一句话没问,第二天一早就备驴上路,走了三天,捆好儿子、举起刀——这时天使喊住了他,一只公羊代替了以撒。教堂里几千年来把这当作「信心的典范」来讲。克尔凯郭尔要逼你停在举刀的那一秒,问一个没人敢问的问题:如果伦理说「杀子就是谋杀」,而亚伯拉罕却因此被称为「信心之父」,那么要么信仰是一种高于伦理的东西,要么亚伯拉罕就只是一个杀人未遂的人——没有第三条路。全书就是对这个二选一的反复逼问:信仰到底是什么,以至于它值得我们为它感到恐惧与颤栗。

坐标

克尔凯郭尔(1813–1855),丹麦哥本哈根人,被公认为存在主义(existentialism)的先驱——这一派哲学把「一个具体的人怎样活」而不是「世界由什么构成」当作首要问题。《恐惧与颤栗》1843 年 10 月出版,托名「沉默的约翰尼斯」(Johannes de silentio),是他最常被阅读、也最常被误读的一本。书写于他撕毁与蕾吉娜·奥尔森(Regine Olsen)婚约之后两年,不少学者认为书里那个「为更高的召唤而放弃所爱」的亚伯拉罕,有他自己的影子——但这只是推测,他本人从未明说。

核心论点

核心概念,逐个讲透

一、先体验恐惧:四个版本的亚伯拉罕

书一开头不讲道理,先讲故事。约翰尼斯描写了一个人:小时候听亚伯拉罕的故事觉得美,长大后越想越不懂,最后着了魔。他把故事反复重演了四遍,每一遍都想象一个「信仰失败」的亚伯拉罕(这一章叫「调音」,丹麦语 Stemning,英译 Attunement 或 Exordium,意思是先把读者的心情调到对的音高):

每个版本后面都配一个断奶的画面:母亲为了让孩子断奶,把乳房涂黑——孩子失去了乳汁,但母亲仍是那个温柔的母亲。这四个变奏的作用是:让你看到,同样的外部动作——走三天路、举刀、献羊——可以装进完全不同的内心;而信仰恰恰不在动作里,在那颗心里。四个「差一点」的亚伯拉罕都是可以理解的、人性的;真正的亚伯拉罕反而不可理解。

紧接着,约翰尼斯讽刺星期天的布道:牧师把「亚伯拉罕甘愿献出最好的东西」讲得流畅动听。假如台下有个失眠的听众真的听进去了,回家就去照着做——牧师一定会冲过去痛骂他「你这可憎的人」。那么请问牧师:同一件事,在亚伯拉罕身上叫信心,在这个人身上叫谋杀,区别到底在哪里?如果说不出区别,你就是在用一个你根本不懂的故事安慰人。

它如何改变你看问题:我们太习惯于「知道结局」地读故事。亚伯拉罕的故事之所以被讲得温馨,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天使会喊停。克尔凯郭尔要求你把结局拿掉,回到那三天的路上——那时没有人知道会有公羊,包括亚伯拉罕自己。任何真正的抉择都是这样:做决定的那一刻,你手上没有结局。

二、无限弃绝骑士 vs 信仰骑士:「双重运动」

这是全书最精巧、也最常被忽略的一对概念。约翰尼斯用一个寓言来讲:一个穷小子爱上了公主,这份爱是他生命的全部,可是这桩婚姻在现实中绝无可能。

无限弃绝骑士(knight of infinite resignation)的做法是:他不像庸人那样「算了,换一个吧」,也不自欺说还有希望。他把这份爱整个收进心里,在现实层面彻底放下公主,却把爱本身变成一种永恒的、属灵的东西——「我在永恒里爱她」。痛苦仍在,但他和痛苦达成了和解,获得了一种安宁。这是一个伟大的动作,需要极大的力量;约翰尼斯说,他本人能做到这一步。哲学史上的斯多葛派(Stoicism,主张把不能控制的外物看淡、只守住内心)、宗教里的出家与禁欲,都在这一层。

信仰骑士(knight of faith)先做完一模一样的弃绝——彻底放下,一点不打折——然后再做第二个动作:「凭借荒谬」(by virtue of the absurd),他相信自己会在此生、在这个世界上得到公主。不是在天堂得到,不是在心里得到,而是真的娶她。这就是「双重运动」(double movement):先把一切交出去,再把一切接回来。

回到亚伯拉罕:如果他只是弃绝骑士,他会举刀献子,然后在心里永远怀念以撒,得到一种悲壮的平静——那就是四个变奏中第二个版本。但真正的亚伯拉罕在举刀的同时,相信上帝会把以撒还给他——就在这一生,而不是来世。所以他回家后仍然能欢喜地做父亲。约翰尼斯的关键判断(大意):弃绝我能理解,我也做得到;可第二个动作——在已经放弃一切之后,还能欢欢喜喜地接回有限的世界——我做不到,我只能惊叹。

「荒谬」在这里不是「逻辑矛盾」或「胡说八道」,而是:按人的一切计算都已经不可能,却仍然相信它会发生——同时清楚地知道它不可能。弃绝者认清了不可能,于是放手;信仰者也认清了不可能,却没有因此停止相信。用书中赞颂亚伯拉罕的一段话来说(大意):有人因期待可能之事而伟大,有人因期待永恒之事而伟大,而期待不可能之事的人,是所有人中最伟大的。

最出人意料的是约翰尼斯对信仰骑士外貌的描写:你若真遇见一个,会大失所望——他看起来就像个税务员。他散步、看工人干活、走在路上想着太太晚上会不会做一道烤羊头配蔬菜,吃得津津有味;他对什么都感兴趣,和最庸俗的市民没两样。区别完全在内里:他每一刻都在做那「双重运动」,把有限的世界整个交出去、又凭荒谬整个接回来,所以他能那样毫无挂碍地享受平凡。弃绝骑士则一眼能认出来——步态高傲、带着永恒的忧郁,像一个「外来者」。

庸人无限弃绝骑士信仰骑士
对失去所爱换一个,或自我安慰彻底放下,在永恒中保存这份爱彻底放下,同时相信此生必能得回
与有限世界沉没其中与之疏离,带着忧郁重新完整地拥有它,带着喜乐
外表普通可辨认的崇高普通得像税务员
靠什么习惯与算计人的意志力(可学)「凭借荒谬」(不能靠意志强求)

表:三种人面对「失去最爱之物」的不同运动。信仰并不是跳过弃绝,而是在弃绝之后多走一步。

它如何改变你看问题:很多人以为「放下」就是灵性的顶点。克尔凯郭尔说:放下只是倒数第二步——「无限弃绝是信仰之前的最后一个阶段」(大意),没有放下过的人谈不上信仰;可停在放下的人,失去的是这个世界本身。更难的是,放下之后还敢重新去爱、去要、去享受一顿晚饭,而不是带着看破一切的冷漠活下去。

三、伦理的目的论悬置:普遍者与悲剧英雄

书的主体是三个「问题」(Problema)。第一个问:是否存在伦理的目的论悬置(teleological suspension of the ethical)?拆开这个吓人的术语:「目的论」(teleological,来自希腊语 telos,目的)指「为了某个更高的目的」;「悬置」不是废除,而是暂时停止其效力。合起来:能否为了一个比伦理更高的目的,暂时把伦理搁在一边?

这里的「伦理」有特定含义,指黑格尔意义上的伦理:伦理就是「普遍者」(the universal)——对所有人、在所有时候都适用的规范,可以被说出来、被公开讨论、被他人理解。黑格尔用「伦理生活」(Sittlichkeit,指家庭、市民社会、国家这些具体的共同体规范)来称呼它。在这个框架里,个人的最高使命就是把自己的私人性「融入普遍」;坚持自己的特殊性、不肯被普遍者解释,就是恶。

约翰尼斯接受这个框架,然后指出:如果伦理就是最高的,那亚伯拉罕就完蛋了。为了显示亚伯拉罕的处境有多特殊,他引入「悲剧英雄」(tragic hero)作为对照,举了三个例子:

这三位都杀了自己的孩子,却被称为「悲剧英雄」而不是凶手。为什么?因为他们的行为仍在伦理之内:是用一个更高的伦理(对国家、对全民、对誓约的义务)压倒了一个较低的伦理(对家人的义务)。阿伽门农可以向全希腊解释,全军都懂他、为他流泪;他的痛苦可以被说出来,于是被普遍者接住。悲剧英雄放弃了确定的东西,换来了更确定的东西——普遍者的理解。

亚伯拉罕则什么都没有。他献以撒不是为了救国、不是为了平息天怒、不是为了守住誓言——没有任何「更高的伦理」可以为他辩护。他做这件事纯粹是「为了上帝,也为了他自己」:为了上帝,因为上帝要求这证明;为了他自己,因为他能够证明。这两个理由在伦理的语言里是完全不可通约的。所以:要么存在一种高于伦理的关系,要么亚伯拉罕就是个想杀儿子的老人。

悲剧英雄(阿伽门农)信仰骑士(亚伯拉罕)
牺牲的理由更高的伦理目的:国家、全民没有伦理理由,只有与上帝的关系
与普遍者始终在普遍者之内作为单一个体,站到普遍者之上
能否言说能,全军理解并为他哭泣不能,一开口就会被理解为谋杀
旁人的反应同情、敬重恐惧,或者惊叹
可否效仿可以,原则上人人可理解不能——无人能证明自己是第二个亚伯拉罕

表:悲剧英雄和信仰骑士外表上做了同样的事,内在结构却正好相反。

为什么重要:这一节挑战的是现代伦理学的一个默认前提——「凡是正当的,都必须能公开讲出理由,让任何理性的人认可」。康德的普遍化原则(一条行动准则只有在你愿意让它成为所有人的法则时才是道德的)和黑格尔的普遍伦理都是这个思路。克尔凯郭尔说:如果这就是全部,人生中就不存在比「社会可理解」更深的东西,信仰只是伦理的装饰。

四、单一个体:对上帝的绝对义务

第二个问题:是否存在对上帝的绝对义务?在黑格尔式伦理里,「对上帝的义务」只是个说法:爱邻人、尽本分,就是在尽对上帝的义务——上帝被稀释成了「义务的总和」,个人永远只跟普遍者打交道,从不真正单独面对上帝。

克尔凯郭尔把这一点翻转:信仰的悖论在于,「单一个体」(den Enkelte, the single individual)作为单一个体,高于普遍者,与绝对者处在一种绝对的关系中。「单一个体」是他一生最重要的概念之一:不是作为公民、儿子、职员、某教会成员的我,而是剥掉所有社会角色后、必须独自为自己的存在负责的那个「我」。他后来甚至想让自己的墓碑上只刻「那个单一个体」。

他用《路加福音》14:26 来逼问:「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恨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姐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做我的门徒。」通常的解经会把「恨」软化成「爱得少一点」。约翰尼斯拒绝软化:这句话就是那么可怕。但他接着说——这正是关键——亚伯拉罕并不恨以撒;他必须以全部的心爱以撒,否则献上以撒就不算牺牲。如果他恨以撒,那连考验都谈不上。所以信仰不是用对上帝的爱取代对人的爱,而是在最爱的时候,仍把这份爱交出去。

由此带来一个令人战栗的后果:没有人能告诉你,你是不是真的处在这种绝对关系里。悲剧英雄可以咨询别人、可以被劝阻、可以被安慰;信仰骑士只能独自承担。约翰尼斯说,信仰骑士永远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被试探、自己是不是在受骗;他完全孤独,而且「他不能让任何人理解他」。这份不确定和孤独,正是「恐惧与颤栗」这个书名的来源——出自《腓立比书》2:12:「就当恐惧战兢,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。」

它如何改变你看问题:现代人习惯把重大决定「外包」给普遍者——专家、规范、多数人的看法,多数时候这没错。但克尔凯郭尔提醒你:在人生最根本的问题上(我是谁、我为何而活),没有任何群体能替你决定,也没有任何事后的辩护能免除你独自承担的责任。「人群就是不真实」(大意,出自他后来的文章)——躲进人群,是躲避成为一个自己。

五、沉默:一开口就是背叛

第三个问题:亚伯拉罕向撒拉(他的妻子)、以利以谢(他的管家)和以撒隐瞒他的计划,在伦理上是否站得住?

伦理要求公开:伦理即普遍,普遍者就是可以说出来的东西;隐瞒意味着把自己从普遍者那里抽离出来,在伦理上就是有罪的。悲剧英雄恰恰在这一点上与亚伯拉罕分野:阿伽门农可以说,而且必须说,说出来正是他的伟大所在。

亚伯拉罕却不能说——不是不愿意,而是不可能。因为无论他说什么,都会被翻译成普遍者的语言,而在那种语言里,他要做的事只有一个名字:杀子。他说出口的任何解释都会让他变成疯子或凶手,所以他沉默;而这种沉默不是秘密,是他与上帝之间那种关系的本性。信仰无法被传达、无法被中介(mediation,黑格尔哲学里通过更高的第三者把两个对立面调和起来的过程)——它只能被活出来。

全书最微妙的一刻在这里:上山时以撒问:「火与柴都有了,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?」亚伯拉罕回答:「我儿,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。」约翰尼斯细读这句话:它没有说谎——上帝确实可能预备羊羔,而他也真的相信上帝会;但它也什么都没说出来——以撒听不懂其中的意思。这是一种「反讽」(irony)的言说:说了话,却没有说出任何东西。这正是信仰骑士唯一可能的说话方式。

作为对照,约翰尼斯讲了几个「审美的隐藏」,最动人的是「阿格妮丝与人鱼」(Agnes and the Merman):丹麦传说里人鱼从海里出来诱拐少女阿格妮丝;约翰尼斯改写为,她全然的信任让人鱼下不了手,他却也无法向她坦白自己是谁。这类沉默或出于罪(不敢说)、或出于魔性(拒绝说),都还能用伦理或审美来理解。只有亚伯拉罕的沉默,是因为他所处的关系本身就超出了一切语言。

它如何改变你看问题:我们常默认「说不清的东西就不重要」「无法向别人解释的选择就是任性」。克尔凯郭尔提出另一种可能:最深的内在经验,可能在本质上就是不可沟通的——不是因为它模糊,而是因为它太具体,具体到只属于这一个人与这一个时刻。这也解释了他自己为什么一生都用假名、用「间接沟通」写作:真正的东西,不能直接递给你,只能逼你自己去碰。

精华骨架

把全书压成一条线:

① 出发点:时代自以为已经「超越」了信仰(序言说:思想的市场上一切都在大甩卖),而人人赞美亚伯拉罕,却没人认真想过他做了什么。

② 先体验,再思考:用四个失败的亚伯拉罕和一场布道的反讽,迫使读者承认——这个故事本来是可怕的;把可怕去掉,也就把信仰去掉了。

③ 界定信仰:区分弃绝与信仰。信仰是「双重运动」:彻底放下有限,再凭荒谬接回有限。这一步任何哲学都无法替你完成。

④ 三道检验:假如伦理(普遍者)就是最高的,那么——伦理不能被悬置(问题一)、不存在对上帝的绝对义务(问题二)、隐瞒就是有罪(问题三)——亚伯拉罕在三处都会被判为有罪。

⑤ 结论(以二选一的形式):要么承认存在单一个体高于普遍者的悖论(即信仰),要么承认亚伯拉罕完了。黑格尔哲学两者都不肯承认,于是只能一边赞美亚伯拉罕、一边把他讲成一个它根本解释不了的人。

⑥ 收尾:信仰是人的最高激情,每一代人都得从头开始,没有人能「走得更远」。

它证成了什么?严格说,它并没有证明「信仰是真的」或「亚伯拉罕是对的」——它证明的是一个逻辑上的两难:要么信仰是一种高于伦理、无法被理性中介的东西,要么亚伯拉罕不配被赞美。它靠的不是论证上帝存在,而是把读者放进那三天的路程,让他自己感受「普遍伦理」作为人生最后审判庭的边界在哪里。约翰尼斯本人始终站在门外,承认自己没有信仰、只能惊叹——这本身就是书的方法:一个没有信仰的人,用最严格的方式描述信仰有多难,从而让「轻易的信仰」和「轻易的超越信仰」都无处藏身。

常见误读 & 批评争议

常见误读

最有力的批评

本书之外的克尔凯郭尔

只读《恐惧与颤栗》,容易以为克尔凯郭尔是一位「信仰高于道德」的宗教思想家。其实他一生在用多个假名,从不同角度绘制同一张图:一个人怎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「自己」。这本书只是这张图的一角。

十句话精华

① 思想的市场上一切都在大甩卖,人人都想「走得更远」。可信仰是人的最高激情,每一代人都得从头来过,没有人能走得更远。

② 去掉亚伯拉罕的恐惧,他就只剩一个故事。如果你读完这个故事能安然入睡,你就没读懂它。

③ 同一个举刀的动作,可以装着信仰,也可以装着绝望。信仰不在行为的外形里,在那颗心里。

④ 无限弃绝是信仰之前的最后一个阶段。(大意)放下只是倒数第二步;放下之后还敢接回整个世界,才是信仰。

⑤ 凭借荒谬,他相信能在此生得回以撒。信仰不是不知道不可能,而是明知不可能仍然相信。

⑥ 期待不可能之事的人,是所有人中最伟大的。(大意)信仰骑士看起来却像一个税务员——喜乐地活在平凡里。

⑦ 悲剧英雄留在伦理之内,全世界都为他流泪。亚伯拉罕没有任何更高的伦理可以依靠:要么信仰存在,要么他只是一个凶手。

⑧ 单一个体作为单一个体,高于普遍者。这是悖论,无法被中介,也无法被任何人替你确认。

⑨ 「我儿,神必自己预备羊羔。」他说了话,却什么也没说——信仰只能被活出,不能被传达。

⑩ 我能理解亚伯拉罕的伟大,却做不到他所做的。(大意)认真对待信仰的第一步,是承认它有多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