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宗教引发战争」和「宗教促成和平」都能各举一长串例子,而且举的常常是同一个传统、同一部经典。更值得问的因此不是「宗教是否导致暴力」,而是:同一批文本,什么条件下被接到动员上,什么条件下被接到停战上。一个反直觉之处——几乎每个传统写下战争段落的同时也写下了限制战争的规则;而近代最早的一批宗教宽容立法,恰恰出自宗教战争打得最凶的地方。
「不可只尊自宗而贬他宗。如此行事,既助自宗成长,亦有益于他宗。」—— 阿育王摩崖法敕第十二号,公元前 3 世纪
把「用宗教约束暴力」当成现代文明的后来发明,是常见的时间错觉。阿育王(约公元前 268–前 232 年在位)的摩崖法敕第十二号是已知最早的宗教宽容公告:要求人克制地批评别宗、不要一味褒扬自宗,理由很实际——贬低他宗其实损害自宗。
亚伯拉罕一侧走的是「限定条件」的路。奥古斯丁(354–430)把战争的正当与否挂到动机与授权上;八百年后阿奎那在《神学大全》第二集第二部第 40 题(1265–1274 年)把它压成必须同时成立的三条:君主的权威、正当的理由、正直的意图——现代国际法的开战正义与交战正义由此而来。
伊斯兰这边,jihad 本义是「奋斗、竭力」,并不等于对外征战。古典法学发展出成套交战规则:早期史料记载的阿布·伯克尔出兵训令要求不杀妇女、儿童与年老体弱者,不砍果树、不毁民居。至于常被引用的「从小吉哈德归来,走向大吉哈德」,出自拜哈基《大苦行书》,拜哈基本人即注明其传承链有弱点——它不宜当作主流正统表述,但非战斗人员豁免的规则是实打实写在教法书里的。
印度传统里,耆那教把不害(ahimsa)推到极致,史诗中的「法之战」(dharma-yuddha)规定对等交战、不打逃兵与非战斗者。锡克传统则把「最后手段」直接写成教义:古鲁·戈宾德·辛格 1707 年致奥朗则布的《胜利书》(Zafarnama)称,一切和平途径皆已穷尽时,举剑才是正当的。
宽容作为制度,同样不是从世俗化才开始。1568 年 1 月特兰西瓦尼亚托尔达议会的敕令让四个宗派同时合法,是欧洲最早的宗教宽容立法之一;同世纪的莫卧儿皇帝阿克巴推行「普遍和平」(sulh-i kul),1564 年废除非穆斯林人头税;1648 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结束三十年战争,给三个宗派法律上的平等地位。
限制与敌意的规模。Pew 研究中心第 16 次全球宗教限制报告(2026 年 6 月发布,数据年份 2023)覆盖 198 个国家与地区:政府限制指数「高」或「极高」的有 58 国,略低于 2022 年创纪录的 59 国,但全球中位分停在 3.0,为 2007 年开始统计以来最高;社会敌意指数「高」或「极高」的国家从 45 升到 55,中位分 1.6,连续第三年持平。骚扰则几乎无处不在:192 国出现过针对宗教群体的骚扰,其中基督徒 165 国、穆斯林 143 国、犹太人 98 国(上一年 90 国,而犹太人占全球人口不足 1%)。
恐怖主义的量级与集中度。《全球恐怖主义指数》2026 年报告显示,2025 年全球恐袭致死 5,582 人、事件 2,944 起,较上年降约 28%,为近十年低点;但分布极不均衡,仅萨赫勒一区就占全球死亡的一半以上。西方国家的死亡数从很低的基数升到 57 人,且自 2021 年以来九成以上的致命袭击由无组织归属的单人实施。
「历史上多少战争因宗教而起」是个陷阱题。最常被引的数字来自《战争百科全书》:1,763 场战争中 123 场(约 6.98%)属宗教战争。但这一分类只出现在第三卷索引里,正文并未如此归类,方法屡受质疑。反方向的数据也存在:乌普萨拉一系的「宗教与武装冲突」数据集(1975–2015)显示,交战方在冲突起点自陈带宗教诉求的比例,半个世纪里显著上升。两个数字量的不是同一件事——一个问历史总账,一个问当代自述。
政教关系的实际分布。按 Pew 对 2015 年状况的统计,全球 43 国有官方国教(27 国是伊斯兰、13 国是基督教某宗派),另有约 40 国不设国教但实践中偏袒某一宗教,100 多个国家与地区两者皆无。政教分离不是默认值,而是几种安排里的一种。
大传统的经典里几乎都同时存在两类段落:一类可用于动员,一类可用于约束。决定往哪边走的往往不在文本,而在三个开关。
卡瓦诺《宗教暴力的迷思》(牛津大学出版社,2009)主张:把「宗教的」与「世俗的」切开、认定前者天然更易引发非理性暴力,本身是近代西方的产物。此说争议很大,但提醒了一件事:判定某场冲突「是宗教的」而非「是政治的」,往往已包含立场判断。
人类学家阿特兰等人的「奉献型行为者」框架指出,被视为神圣的价值不接受物质交换:用补偿换让步不仅无效,还常引来更强反弹,因为提议交换本身就被理解为侮辱。与之配套的是「身份融合」——个人认同与群体认同完全叠合。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效的介入往往不是开出更好条件,而是松动把人绑在一起的社会网络。
误解:历史上大多数战争因宗教而起。
最常被引的 6.98% 出自某百科全书第三卷的索引分类,正文并无此归类;但反过来说「宗教从不是原因」同样站不住——当代冲突数据里,自陈带宗教诉求的比例在上升。
误解:「圣战」就等于对外征战。
jihad 本义是「奋斗」,古典法学既讨论战争,也规定非战斗人员豁免;而流传最广的「大/小吉哈德」一句,传承链被拜哈基本人注为弱。两边各取一半都不老实。
误解:有的传统天生和平,有的天生好斗。
教义倾向与历史记录并不同步:把非暴力写得最彻底的传统,其信徒群体在特定政治条件下也卷入过暴力;以交战规则严密著称的传统里,同样出过长期的和平共处安排。看条件比看标签更能解释。
误解:宗教退场,暴力自然减少。
二十世纪最大规模的有组织杀戮多以世俗意识形态为名;西方近年的致命袭击也绝大多数出自无组织归属的单人。动员的语言会换,机制未必消失。
这一期与上一期是同一个问题的两面。Day 23 的结论是:谁有权解释,往往比经典写了什么更能决定一个传统的走向。本期是这句话代价最高的一次应用——同一段经文交给不同的解释权结构,可以推出动员,也可以推出停火。Day 21 谈的神观差异在这里几乎不起作用:一神与多神传统都既有过宽容期,也有过迫害期。
宽容的制度史比世俗化史更长。托尔达、阿克巴、威斯特伐利亚都发生在宗教高度在场的社会里,动力常是精疲力竭后的务实,而非理念先行。宽容因此不会自动累积——它是一次次谈成的安排,也会被推翻。
当代有两个压力点,方向相反。国家层面,Pew 的政府限制中位分创下新高,说明约束越来越多来自政策与执法而非民间冲突;个体层面,动员正从组织转向线上网络与单人行动,让「与宗教领袖对话」这条老路径覆盖不到关键人群。前者要处理制度,后者要处理归属感,几乎没有共用的解法。
本文以中立、比较的立场梳理各传统关于战争、约束与和解的规则及其历史实践,不作褒贬或排序,不评判在任宗教人物,也不就具体现实冲突表态。数字与年代为学界与调查机构的近年估算,因定义与方法不同而有区间。